混凝土制成量应注意的问题
(1)计算混凝土的表观密度计算值pc,c
pc.c=mc+mg+ms+mw
式中
mc--水泥的表观密度(公斤/立方米);
mg——石子的表观密度(公斤/立方米);
ms——砂子的表观密度(公斤/立方米);
mw——水的密度(公斤/立方米)。
(2)计算混凝土配合比的校正系数δ
δ=pc,t/pc,c
式中
pc,t混凝土表观密度实测值(公斤/立方米);
pc,c混凝土表观密度计算值(公斤/立方米)。
(3)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当混凝土表观密度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计算值的2%时,按确定的配合比为确定的设计配合比:当两者之差大于2%时,配合比中每种材料的用量应乘以系数8.即确定的设计配合比。
由上可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最后重要的一环是校正系数8的测定计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混凝土制成量的测定计算,它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在些试验部门和工作人员,由于认识上的模糊或缺乏责任感,或怕麻烦图省事,置“混凝土规程”的要求不顾,这不仅有违《混凝土规程》规定,也损害了采用体积法设计配合比单位(项目组)的经济利益。
试验表明,按体积法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其制成量(=实测体积/计算体积)均小于1.0.也就是说,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设计配合比中,若没有考虑这一因素,则施工生产单位在经济上蒙受亏损是肯定的。如前所述,条例规定,只有当“实测混凝土表观密度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超过2%时,混凝土配合比乘以修正系数8.
作为接受委托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试验部门,其职责是:无条件地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并测定和计算混凝土的表现密度,在签发的设计混凝土配合比报告中,注明校正系数8值(质量法设计时采用式(1-2)进行计算)。至于减少或超过多少才计入确定的设计配合比中,宜由委托(应用)单位或有关方面自行或共同商定。
应该指出,对于采用假定质量法进行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其校正系数8值,既可能小于1.00.也可能大于1.00.这与假定值大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