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施工缝如何设置
混凝土施工缝的设置
(1)施工缝的定义。为了保证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在安排施工时,最好是连续浇筑。但由于结构或构件的多样性,以及劳力、时间、设备、工种配合等客观上的限制,连续浇筑往往有困难,使结构或构件造成接缝,称为施工缝。目前大量应用的装配式、装配整体式结构,各混凝土构件之间的接缝,实际上也属于施工缝性质。施工缝的位置不当或处理不妥,对结构的受力、防水、抗震、防腐都是不利的,尤其会影响结构的整体性。
(2)施工缝留置的原则。
1)施工缝不应设置在结构的薄弱处或受力不明确处,宜留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
2)施工缝不宜设置在整个结构的同一垂直面上或水平面上;
3)施工缝的位置应考虑结构的布置和荷载的具体状况;
4)施工缝的位置应考虑施工的可能与方便。
(3)施工缝的允许留置部位。按以上原则和规范要求,一般结构的施工缝允许留置部位如下。
1)水平施工缝。
①基础与基础梁之间、基础梁与柱之间的施工缝应留在基础梁上下水平面上,如图5-1(a)所示。
②柱与基础之间的施工缝应留在基础以上的水平面上。
③无梁楼板与柱子的施工缝应留在柱帽下方的水平面上。
④板与梁应一起浇筑。当梁截面尺寸较大(大于1m)时,施工缝可留在楼板底面以下2-3cm的水平面上,如图5-1(b)所示。
⑤烟囱、水塔、水池的施工缝可留1.5-2.0m间距。
但水塔结构中水箱的施工缝,应避免留在支托斜底部分,如图5-1(c)所示。⑥地下室钢筋混凝土墙的水平施工缝,下面可留在地下室地面上的“止水”处或基础梁上皮;上面可留在楼面梁的下面某处,其距离视梁或板深入墙内钢筋的高度而定,如图5-1(d)所示。图5-1水平施工缝(单位:mm)⑦设备基础在地脚螺栓底端至以下150mm范围内。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时,水平施工缝可留在不小于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部分长度的3/4处。⑧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底板应连续施工,不得在底板任何位置留施工缝。墙体上也不允许留置垂直施工缝,因在整体的底板与墙体垂直施工缝的交接处,很难做好防水处理,结构在受力后容易产生裂缝,导致渗水或漏水。墙体水平施工缝一般宜留在高出底板上皮200mm处,这是考虑到如果施工缝位置过高,墙体支模不好处理,这样可以避开八字脚,也有利于墙体模板的固定。施工缝有三种形式:企口缝、高低缝、金属止水片,如图5-2所示,可根据墙体的厚薄、钢筋的疏密采用。
2)垂直施工缝。①浇筑单向板时,施工缝可留在与板跨平行的任何位置,如图5-3(a)所示。②肋形楼板应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如图5-3(b)所示。③现浇的有斜梁的框架、梁、柱应连续浇筑。如必须分开浇筑时,施工缝宜留在斜梁加腋的上部,如图5-3(c)所示。图5-2施工缝的形式(单位:mm)(a)企口缝;(b)高低缝;(c)金属止水片④地下室墙体的施工缝,必要时可留在两根横梁之间,如图5-3(d)所示。
⑤对于受力的设备基础,在两个标高不同的水平施工缝中,高、低的接缝应留有台阶的形状,台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1、双向楼板、厚大结构、拱门、圆顶、薄壳、蓄水池、桶仓、水池、多层钢架等结构复杂的工程,应根据施工图预留施工缝位置。设计要求。由于新混凝土振捣,会影响原混凝土的强度增长,新旧混凝土不能很好地结合。因此,临近施工缝的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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