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柱法实验混凝土碳酸盐骨料的碱活性
碳酸盐骨料的碱活性(岩石柱办法)
1.本办法适用实验碳酸盐岩石是不是具备碱活性。
2.岩石柱法实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和试剂:
(1)钻机——配有小圆筒钻头;
(2)锯石机、磨片机;
(3)试样养护瓶—耐碱材料制成,能盖严以防止溶液变质和更改浓度;
(4)测长仪——量程25~50mm,精度0.01mm;
(5)氢氧化钠溶液——40±1g氢氧化钠(化学纯)溶于1L蒸馏水中。
3.岩石柱法实验应按下列步骤开展:
(1)在同块岩石的不同岩性方向取样,如岩石层理不清,则应在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各取一个试样;
(2)钻取的圆柱体试样直径为9±1mm,长度为35±5mm,
试样两端面应磨光、互相平行且与试样的主轴线垂直,试样加工时应防止表面变质而影响碱溶液渗入岩样的速度;
(3)试样编号后,放入盛有蒸馏水的瓶中,置于20±2℃的恒温室内,每过24h取下擦干表面水份,开展测长,直至试样前后两次测得的长度变化率之差不超过0.02%为止(一般需2~5d)以最后一次测得的试样长度为基准长度;
(4)将测完基长的试样浸入盛有浓度为1mol/L氢氧化钠溶液的瓶中,液面应超过试样顶面10mm以上,每一个试样的平均液量至少应为50mL。同一瓶中不得浸泡不同品种的试样。盖严瓶盖,置于20±2℃的恒温室中。溶液每六个月更换一次;
(5)在20±2℃的恒温室中开展测长。每一个试样测长的方向应始终保持一致。精确测量时,试样从瓶中取下,先用蒸馏水洗涤,将表面水擦干后测长,测长龄期从试样泡入碱液时算起,在7、14、21、28、56、84d时开展精确测量,如有需要以后每4周测一次,一年后,每12周测一次;
(6)试样在浸泡期间,应观测其形态的变化,如开裂、弯
曲、断裂等,并作记录。
4.试样长度变化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01%):
Est=(lt-l0/l0)*100%
式中est——试样浸泡t天后的长度变化率;
11——试样浸泡t天后的长度(mm);
lo——试样的基准长度(mm)。
注:测量精度要求为同一实验人员,同一仪器,精确测量同一试样其误差不应超过±0.02%;不同实验人员,同一仪器测量同一试样,其误差不应超过±0.03%。
5、結果评估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块岩石所取的试样中以其膨胀率最大的一个测值作为分析该岩石碱活性的依据,其余数据不予考虑。
试样浸泡84d的膨胀率如超过0.10%,则该岩样应评为具备潜在碱活性危害。必需时要以混凝土实验結果做出最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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